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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美文学 > 让我做你的恒星凌冉冉陈润之 > 第99章 为他感到难过
 
中午他们去杨梅林附近的村庄觅食。村庄不大,只开着一家农家饭庄,走进去院子很大,打扫得很干净,上面搭着绿色的葡萄架,左侧的雨棚下摆着一排大酒缸,酒缸上贴着大红纸,用毛笔写着各种酒的名称和价格。

与百货商场里卖的酒不同,这里卖的都是店家自酿的口味不同的酒,有高梁酒、小米酒、糯米酒,还有很多果子酒和杂粮酒。店家是个地道的庄稼汉子,天热,打着赤膊,全身被太阳晒得黝黑。

他打开用红布包裹的酒缸盖一一给他们介绍,冉冉和温言一路走过去只觉得芳香扑鼻。

温言最是惊喜,小时候他爸爸常用白酒浸泡杨梅,用的白酒度数不高,他虽然年纪小,但也会试着喝一点,浅尝辄止。记忆中杨梅酒酒色红艳,味道清甜。自从拆迁之后,他却是再也没喝过。店主用简易的玻璃杯给他倒了一杯,他接过仰头就要喝,冉冉忙拉住他,“等下还要开车呢。”

店主在旁边笑着说:“这酒不烈的,喝不醉。”

温言迟疑了一下,还是没有抵挡住杨梅酒散发的清香诱惑,笑嘻嘻地对冉冉说:“我只喝一点,行不行?”

冉冉颇为无奈地看着他,他就当她默许了,仰头喝了一口,喝完还不吝赞叹一声。

店主也是个识眼色的,见他喝得满意,又另外拿了杯子给冉冉倒了一点。冉冉没喝过杨梅酒,接过抿着嘴尝了尝。

杨梅酒十分清淡,入口甜润,又有香味,她平常不爱喝酒,也几乎没有酒量,尽管如此,她对杨梅酒的口感和淡淡的香味也很是喜欢。

中午吃的是地道的农家菜,店家自己种的蔬菜用大锅土灶炒出来,味道甘美,又增了一份淡香,土鸭汤上漂浮着一层金色的黄油,入口却不腻,异常鲜美。两人早已饥肠辘辘,更是吃得津津有味。

城市里很难吃到这么正宗的农家菜,温言吃得尤其多,冉冉却因为经常有陈润之带回些农家菜打牙祭,倒没他那么欣喜。

吃过午饭两人又一起去村庄旁的山林里走了走,山林里只有一条村民踩踏出来的小路,路两旁草绿鸟鸣,枝叶扶疏,花香四溢,不时有飒爽的风吹过,虽然烈日当空,林间的温度却很适宜。村民都在午睡,没有出来劳作,山脚下的村庄似乎也沉睡一般,在山腰远远看见绿油油的田野,好似一幅静止的油画。其实乡村的风景都大同小异,但大自然带给内心的宁静却是都市森林给予不了的。两人边走边聊,都觉得十分惬意。

这次的周末之行两人满载而归,不但采摘了满满一篮杨梅,还买了好些物美价廉的美酒。除了杨梅酒,冉冉还另外买了糯米酒,这种酒度数低,适合女性,又带着清香,让她想起小时候妈妈食堂蒸米饭的香味。

车子停在地质大院的时候太阳刚落,月亮初起,几抹晚霞浮在天边,浓墨重彩,日落星辰,景致如画。温言从后备箱取了杨梅和酒,无比自然地跟着冉冉上了楼。

他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西红柿,第一次见面,西红柿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,看起来又萌又可爱。温言不由得伸手抚了抚它的背,西红柿也不认生,很给面子的“喵”叫了一声。

这一天温言第一次尝到了冉冉的厨艺,她总是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。

温言走后冉冉给自己泡了杯蜂蜜水,坐在摇椅里逗乐西红柿。蜂蜜是陈润之带来的土蜂蜜,她想起那些杨梅酒,暗笑自己现在的思维方式变得和他似的,见到好吃的东西最先想到他。

正想着,手机响了。她看了看挂钟的时间,这个点不用看来电显示也知道是陈润之打来的。只要他出野外,她已经习惯接到他的电话,所以接起来的时候一点也不意外。

陈润之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愉悦,总有说不完的闲话。

他说,陈龙自从上次表白遭拒后,顿悟只要是和他一同出野外,姑娘们必定是看不上自己的,所以趁早死了心。但每到一个新地方,还是有热心的老乡和他套近乎,想帮他介绍对象。陈龙烦不胜烦,后来索性一开口就问,你们这里有死了男人的吗?

他说,他刚去西藏实习的时候借住在藏南一个偏远的藏民家,藏民很好客,热情的女主人拿起一只油腻腻黄糊糊粘了一层酥油的碗,走到院子的牛棚里抓了一把新鲜的牦牛粪,将碗里外擦了一遍,然后倒了一碗满满的酥油茶递给他。……这不是藏民在考验客人,而是在藏民心中牦牛粪像城里的自来水一样干净,它吃的是中草药,喝的是山泉水,非常纯净,缺水的时候他们就用牦牛粪刷碗。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女主人,在她纯真又热情的目光下不得不闭上眼睛扭曲着脸喝下了那碗“醇厚”的酥油茶。只是刚吞下去胃里就一阵翻江倒海,终于忍不住扭头狂吐三尺,白白辜负了女主人的一番美意。

他说,有次在林芝登山,见到一个四方形的水泥台,台子四周敷着黄土,因为工作习惯,他在下面敲敲打打――这是什么岩石啊,怎么跟周围围岩不一样?后来得知那是天葬台,吓得他目光呆滞,神志不清,不停念六字真言保平安。

他说,在一个比墨脱更偏远的古老村庄,村民以一辈子去过县城为傲,一位只有一间瓦房家徒四壁却纯朴友善的老哥在深林幽凉的夜晚,将家里唯一的毯子盖在他身上。

他的电话是冉冉生活的调味剂,让她开怀,也让她动怀,所以很多时候她都不忍心挂断他的电话。

如果说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陈润之喜欢她,那她就不是女人。他对她太好,还说如果她有喜欢的人第一个告诉他,他出野外时络绎不绝的“骚扰”电话,然后是华宜的到来,还有他失守的目光,他的爱是这么显而易见。可她知道自己的感情,她并没有爱上他,只当他是一个可以无话不说的好友。她也不想失去他,所以当他说想一辈子吃她做的饭时,她婉转的拒绝了。他是个聪明人,当然听懂了。

每当面对他看过来的眼神,她并不是苦恼,而是难过。他的眼神如此熟悉,一如当年那个情窦初开的自己,熟悉得令她为他感到难过。

陶小宛要去见“公婆”,心情多少有些紧张。这天她特意早起选了一条粉色圆领连衣裙,她的皮肤最衬粉色,衬得她肤色红润,外形纤丽,范哲来接她的时候也忍不住投去赞赏的目光。

陶小宛问他:“你说带什么礼物好呢?”

范哲揽过她:“什么礼物都不用带,你去就是最大的礼物。”

他剩到三十岁,又在相亲市场上混迹多年,现在有了感情稳定的女友,父母还不知有多开心。虽然他们连陶小宛的面都没见过,其实早在心里认可了她。

陶小宛推他一下,嗔怪道:“那怎么行,第一次上门怎能不带礼物?我妈也叮嘱过了,一定不能空手去。”

陶妈妈知道她今天要去范哲家,好一通教诲,说要有礼貌,要落落大方,不能让人家看低了,第一印象很重要。

范哲笑:“这么说你妈认可我了?”

陶小宛给了他一个别太得意的眼神,“暂时过关,还待考察!”

范哲笑眯眯地问:“要怎么考察?”

“我妈思想老旧,总说人心隔肚皮,日久见人心,我跟你交往也不久,她没完全认可你也是人之常情。”

“那以后我每个周末都去你家,和你爸妈联络联络感情,让他们深入地了解我,争取早点结束考察期。”

“这还差不多。我爸还惦记着你做的红烧肉呢。”

“那我明天下了班就去。”范哲义不容辞。

陶小宛婉转一笑,又问:“你妈爱不爱做美容?要不我给她买点护肤品?”

范哲苦笑,“我妈是标准的家庭主妇,平常节俭持家,不爱臭美,你还是省了吧。”

最后陶小宛还是买了两瓶红酒和一些水果,尤其投其所好地多买了些范妈妈爱吃的山竹。她记得上次和范哲一块去水果店,他无意中说起范妈妈爱吃山竹,可是又觉得贵,舍不得买。

范哲家所在楼盘都是高层建筑,有时陶小宛站在自家阳台,面朝他家的方向,透过楼幢间的间隙,还能遥遥看到他小区的大半个楼层。

两家之间的那条马路她走过千万遍,再熟悉不过,可这次走过的心情到底不一样,因为这是通往他家的路。也许她会比以往更频繁地穿行在这条马路上,不过也有可能范妈妈见面后不喜欢她……

不过那也没关系,她给自己打气,当初妈妈不是也不满意范哲吗?现在还不是雨过天晴?总之,就算是排除万难,她也要和范哲在一起!

其实她这些若有若无的小担心纯属多余。与陶妈妈对范哲有惊无险的过程相比,范家这边的效率就高多了。范妈妈早在范哲那里把陶小宛家的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。范家二老对陶小宛的种种条件非常满意,她与儿子年龄相当,学历也不错,再加上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姑娘,两家条件又差不多,可谓门当户对,那真是样样都好,再合适不过。二老早早就站在阳台张望,范哲和陶小宛刚走到门口,还没掏钥匙开门,门就从里面开了,范妈妈的笑脸闪了出来,“来了?快进来,快进来。”

“阿姨好!”不用范哲介绍,陶小宛微笑着打招呼。

范妈妈虽然见过陶小宛的相片,但见到陶小宛本尊还是有点喜出望外,说她比相片漂亮许多,热情得又是倒茶,又是削水果。范爸爸话不多,却也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。

在范妈妈的热情招待下陶小宛反倒显得有点拘谨了,这副模样又正暗合了老人家心里初见长辈温柔敦厚,矜持寡言的女孩形象。

聊了一会范妈妈起身去厨房弄饭,陶小宛忙跟了进去,说要帮范妈妈洗菜。

“不用,不用,哪能让你来,你和范哲去看电视,或者去书房上网。”陶妈妈哪里肯让,还用责备的眼光看着自家儿子。

范哲颇为无奈地看着陶小宛,伸手把她拉了出去。

“你就别凑热闹了。”

陶妈妈张罗了满满一桌的好菜,饭桌上不停地招呼陶小宛吃菜。陶小宛心里本来还有点忐忑,怕遇到一个恶婆婆,后来渐渐放下心来。范哲妈妈看起来和蔼可亲,相处起来应该不难。

她一边吃一边夸范妈妈的菜做得好,范哲原来是师出有名,自己和他比差远了。她最近临时抱佛脚也学会了炒菜,味道只能算马马虎虎。

范妈妈往她碗里夹菜,笑着说:“喜欢就多吃点。”

范妈妈这把年纪了,还是有点识人眼光的。陶小宛虽然不会做饭,但看得出来并不娇气。女孩子成家之前不会做饭并不是什么大的缺点,她更看重的是她的脾气秉性,至于操持家务,待结了婚以后,脱离了父母的呵护宠爱,这些自然就会了。通过儿子她间接地了解了一下陶小宛,她即不喜去酒吧夜总会等一些声色场所玩闹,也不爱流连于麻将酒桌,这一点深得范妈妈的喜爱。她是传统的思想,喜欢踏实过日子的人。

所以,一顿午饭吃下来,可谓皆大欢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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