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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美文学 > 林杰墨菲儿 > 第1章 我的重生之旅
 
“吧唧!”

安静的房间内,忽然间,一阵惹耳的声音传来。

一个男人的喉咙,动了动,那是口水流下。

“吧唧!”

又是一声惹耳的声音。

“够了吧你,从进来到现在,已经整整二十分钟了,你就瞅着我混身上下看了八十七遍,连着这一次已经是八十八遍。”眼前的这位是警官,穿着性感黑丝袜,是一带出了名的警花,苏可。

“厄…”眼睛直直的望着门口的那唯一的小窗户,林杰已无言语。

冷眼一射,苏可的美眸神光就如同凹凸曼遇上了小怪兽,凌厉凶狠。

哗!

窗口上一干人等齐刷刷的各奔东西,只有哪个不懂事的“孩子”不小心将自己的警帽抛了起来。

苏可已经习以为常了,无论在哪,她总是会成为别人偷窥的对象,这也造成了她当值三年从未成功办过一次案。柳眉一扫,她随意的往桌上一坐:“说吧!”

“我……?”指了指自己,林杰有些不敢接受。

“废话,这么小个审讯室里,除了你还有别人吗?!”她大骂一句,忽然又小声嘟哝道:“别跟我耍小聪明,告诉你,姑奶奶可不是好惹的。”

林杰苦苦一笑:“我真没有骚扰她,我,我……”

“我,我,我什么我。你呀,真不是个东西。”一边说着,她还不忘记一边用鄙弃的眼神望着林杰,那模样,仿佛要把林杰看穿。

“我…我没有,我只是,我只是…”。

再紧接着,这个号称美女神探的女警就将自己抓进了这儿。

“哼!少耍嘴皮子,当初就色胆包天偷窥别人,现在就装着一副人善人欺的模样,告诉你,姑奶奶纵横警察局已经万年,还没上过这样的当。”苏可捏了捏鼻梁骨,醒了醒神,有些不耐烦:“签了它,认了罪,大家什么事都没了。”

苏可的眼神多少有点望着已经拍在桌子上的认罪书,只要眼前这个看起来人面兽心的小白脸签了字,那自己就可以一血三年之耻,解三年不破案之迷。

林杰呆了,这一眼的中文字他怎么就不太认识?!利用身体还残留的一点点真气,他强行的开启这个新身体的记忆,可忽然间,这个记忆只有一个人,而且,是个女人。

“杂碎!”心里暗暗的低骂了一声,仅有的能量就开出了这个人潜意识的第一个东西,女人。林杰想哭,妮玛的,你就不能潜意识是学问?!

“对,对不起,我,我不认识字!”吞吐了半天,林杰红着脸总算讲完了自己想说的。

轰!!

苏可如同野山的炸子鸡一般冒了起来:“尼玛的,你坑爹呢?别罗嗦,给姑奶奶签,要不然的话…”

啪!!

一声皮鞭拉响的声音刺耳非常,拿着鞭子的她,在这微微的灯光下,宛如夜叉。

“我…!”手中一哆嗦,连忙将快掉的笔捡起来,作势就要写。

“等等!”

苏可弯着腰靠近着林杰,柳眉轻皱:“仔细点写啊,可别写错别字。”

感受到她身上传来的迷人香气,一时间,林杰竟然有些呆了。

而就是这一发呆,眼角撇向她隐约若现的胸脯时,忽然间,审讯室的门被打开了。借助着微弱的灯光,以光学角度来看,林杰只看到了一个高挑纤细的身影以及她身旁那一个又矮又龊,带着帽子影的身躯。

“干什么的?!”苏可腾的站起来,气势汹汹的望着门前的来人。敢在这时候打断她即将破记录的关键时刻,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了,那也有她爹这个局长顶着。

哒…哒…哒。

高跟鞋踩地的声音总是那么摄人心魂。高挑纤细的身影慢慢的走过来,当借助灯光看到她美丽的面孔时,林杰差点一口气没有缓上来。

从这个身体提取的唯一的信息,女人;她的长相与眼前这个女子无异,难道,这个女子是这个身体的梦中情人?!也难怪,眼前的这个女人带着稍显斯文的金丝小眼镜,一挺西装搭配在身上非但遮挡不了属于女人的迷人曲线,反而将她一身气质、高贵的内涵暴露无疑。

古有爱江山更爱美人,恐怕,今也有爱公司更爱秘书的人生格言,至少,眼前这个女人绝对是值回票价。

“EIG高级律师事务所经理,凌烟,这是我的律师证,同时,这份是保释我当事人林杰的材料,还有保释条,上面已经有你们局长的签字,如果没有问题的话,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?!”古言之,冰山美人者。可眼前,这个拥有超强气质OL的美女,尽管冰,但是其语速之快,其发音之标准,不仅连林杰一愣,就连苏可,一时间也呆了眼。

见苏可没有答话,凌烟瞪了林杰一眼,收拾了下文件,转身就要离开。

“啊,等等!”苏可忽然反映了过来,连忙追了上去,看着眼前这个盛气凌人,浑身散发着比冰还要冷的气质,她吸了口气:“你不能保释他。”

“为什么?!”

“我说不能就不能,没有为什么。”说完,她瞪了眼刚起身的林杰:“你给我坐下!”

“你给我起来!”

哗!!!

两大美女之间的争斗,拥有是最难得。

可是,也是最难伺候的。

可怜的林杰坐也不是,不坐,也不是。看着两个美女凌厉似刀的眼神,他忽然将凳子一撤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,一副你们吵吧,我看着的表情。

凌烟失望的闭了闭眼,转眼再看苏可时已经再次冰冷无情:“根据法律,任何国民都有被保释的权利。在法律上,我的当事人并不能称为罪犯,在没有经过法定的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,在法律上应把他看作是无罪的人。贝卡利亚说过:“在法官判决之前,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。”在自由定论上,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权利,斯宾诺莎说过“自由比任何事务都珍贵”。人身自由权是仅次于生命健康权的公民基本人权之一,是公民行使其它权利的重要基础和保障,因此应尽可能地给予保护而不是剥夺。鉴于以上两点,保释是每个公民必有的权利,我的当事人完全享有此种条例,如果你还不懂的话,请熟读法律知识再来上班,因为作为一个警察,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明白,出去是会被人笑话的,我说的对吗?我敬爱的局长千金。”

一长串的话,她几乎连气都不用喘便可直接讲完,语速之快无不让人诈舌。身后,那个胖胖的警察尽管与苏可身为同事,也不禁为苏可的“犯贱”行为偷笑不已。

“林杰,我们走!”

“哦!”

看着一前一后,一男一女,再看看还在旁边偷笑的胖警察,苏可简直气得快爆炸了,她柳眉一竖,美眸一瞪,冲着胖警察就喝道:“你再笑,你再笑我把你打成猪头,还要做成腊肉,哼!”

说完,她气冲冲的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,只是片刻,一声剧烈的关门声便惊动了整个警察局。胖子呆了,临听到那声巨响时,肥硕的身躯也不禁颤抖一番。

局外。

一辆红色的奔驰小跑安然的等待着主人的光临。

光从那完美的车相来判别,这就是一辆好车,而且是一辆非常帅气的跑车。

跟随着凌烟出来,当走到这辆跑车面前时,林杰的心依旧在颤抖:“这,不会真的是她的车吧?这女的是谁?这么厉害?!”

“看什么看?还愣着做什么?上车!”她瞪了一眼林杰,率先进了车。

越发感觉不对,林杰赶紧跑到车窗旁,憋足了勇气:“你,你到底是谁啊?!”

“我?!”她忽然有些好笑的望着林杰,这是林杰第一次看见她笑,说真的,这个笑容一直凝固在他的心里,一辈子:“你脑袋没病吧?你问自己女朋友是谁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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