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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了,别吵了,我明白了!”
麦小麦阻止了他们继续争执,帮老爸上好药之后,也就回房里面。
坐在桌子前,拉开抽屉,从里面拿出一张照片。
照片上的男生笑得一脸阳光灿烂,偎依在他身边的女生,脸上也荡漾着甜蜜的笑意,那双笑得如同新月一般的瞳眸,像盛满了幸福。
她的唇角不自觉的呈微笑的弧度,微微的翘了起来……
只是转瞬间,脸色又变得难看,心像被针扎一样痛……
赶紧把照片重新锁进抽屉里面,打开电脑,整理今天的一份尸检报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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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有到七点,麦小麦就被老妈逼着穿上那件有着嫩嫩的粉藕色的连衣裙。
“妈,你觉得我一个大龄女青年,还穿这种应该是青春美少女穿的粉嫩衣服合适吗?”
麦小麦扯了扯肩膀上的蓬松领,好气又好笑的道,“这简直就是老黄瓜刷绿漆,装嫩呗!”
“你遗传了老娘的良好基因,外表发育要比同龄人迟钝好几年,不用装都很嫩,不就28岁而已,你看外国那些老太婆,七八十岁还不是穿着嫩红嫩红的花衣裳?你看你,穿上多好看呀?身材高挑,肤色白净,五官清秀有气质,真不愧是我的女儿,别人最多以为你只有二十岁,而不是二十八岁!自信点!你怎说当年也是校花,现在是刑警队的警花,医花……”
麦妈妈很满意地看着女儿,越看越漂亮,越看越不愤自己的女儿怎么就嫁不出去了,于是又在唠叨了好一阵。
麦小麦急忙拿着手提袋落荒而逃。
走出家门,少了老妈的唠叨,她的心情稍微舒畅了一点。
看时间才七点半。
不过,她向来都是个有很强的时间观念的人,绝对不会故意拖拉迟到浪费别人的时间。
尽管还早,也还是提前了二十分钟来到了红蔷薇餐厅。
这个餐厅看起来比较高档小资,里面的布置格调挺唯美浪漫的,很适合恋人或者三五个知己在这里静静地吃着饭,享受着静谧的就餐时光。
对于这个地方,麦小麦没有多大的感觉。
不过,她的闺蜜叶蓓是个爱情调的人,经常拖着她一起来这里吃饭,说顺便物色物色合适的帅哥人选。
叶蓓长得肥嘟嘟圆滚滚的,天生一张娃娃脸,爱穿粉嫩系衣服,说话的声音就好像林志玲一样嗲声嗲气,很是可爱。
只可惜,也和她一样,很不幸地沦为大龄女青年,几次恋爱都失败,据说都是男方嫌弃她胖。
她也就痛下决心减肥,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,十个胖子,一旦瘦下来,有九个是美女,等到姐瘦成一个美女,姐要让所有的帅哥在我面前排排站!
麦小麦也就调侃她道,最怕你就是那仅有的一个!
每次她一说这话,叶蓓就愤怒地说友尽!
她说了无数次友尽,但还是无数次的和麦小麦在一起,一点都没有尽的意思。
麦小麦因为职业关系,长期对着那些伤残人或者是非正常死亡的死人,那心多多少少都训练得有点冷了,再加上程东城给她的打击,让外人看起来有几分冷淡,几分疏离,几分遥不可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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