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页   夜间
精美文学 > 叶薄歆靳未南 > 第212章 你终于开窍了
 
“你不是单身狗吗?”叶薄歆顺手摘了一片花瓣,放到鼻尖嗅了嗅,撇了撇嘴,土豪就是不一样,看这花瓣的色泽和厚度就知道价格不菲。

车速不紧不慢,遇上下班高峰期,跟着车流缓缓前进。

他悠哉地哼着歌,嘴里嘟嘟囔囔,吐字不清,像流行曲又像钢琴曲,他有一副好嗓子,就算没生在豪门,照样可以凭这副嗓子和皮囊在娱乐圈大红大紫。

“说什么你都信?这么好骗?”他母亲是香港人,小时候在香港住过一段时间,说话有点港味。

“你去死!”叶薄歆懒得搭理他,焉儿了似的趴在手肘上。

他笑,浑身都得瑟起来,窗外的霓虹灯在他狂野的面容上斑驳而过。

他说:“死了也要拉你陪葬,我一个人多无聊啊。”

这就是许如初,叶薄歆说他是疯子,脑子里总有稀奇古怪的念头。

沉默许久,叶薄歆缓缓睁开眼睛,脑中回旋他那句,唉,枉我放弃那么多美人,情人节来陪你一个已婚妇女。失策,太失策了……

起初隐隐觉得不对劲,现在这种感觉愈发强烈。

“我怎么感觉你话里有话啊?”风从车窗灌进来,车速加快,她右手肘搭在车窗上,手指撑着头颅,左手把玩着她抽出来的一朵玫瑰。

声音很轻,他却听清楚了。

“哪句?”

“已婚妇女。”每一个字,她都咬得很重。

他吊儿郎当地努了努下巴,“哟,这都听出来了?长进了呀。”

说完,自顾自地笑了,就差捶打方向盘。

叶薄歆心尖一颤,很想拿鞋底往他脸上招呼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?”许如初在S市,谁会那么无聊去跟他宣扬?

“你忘了小爷是干嘛的了?”许如初瞥了她一眼,眼神里透露着你很笨的信息。

许如初是干嘛的?S市最大的侦探社就是许如初创建的。

当初他成立侦探社的初衷不是为了赚钱,而是他嫌生活太无趣了,他喜欢听八卦,喜欢扒上流社会、军政商界的黑幕。

后来越做越大,导致很多权贵都不敢轻易得罪他,谁知道他手上有没有自己的把柄?

站在生物链顶端的人,有几个敢说自己是清白的?

叶薄歆坐直了身子,黑幽幽的瞳仁里,带着些微的森寒,“许如初,你敢查我?”

“嘶,上次可是你央求爷帮你查的。”许如初冷嗤。

他说的是上次她还在部队里,从宋一嘴里知道她跟靳未南的一些过往,她想知道更多,后来让许如初去查。

那时许如初怎么说来着?

他说他是商人,不做赔本的买卖,跟她兜圈子,死活不愿查。

“我让你查五年前的事,没让你查现在。”叶薄歆声音高了几分贝,她觉得脑门有些疼,跟许如初说话太累了,歪三倒四。

“都一样,一不小心就全查了。你也知道我这个人,喜欢八卦、内幕。”许如初一点悔意都没有,耸了耸肩,“不过,话说你们两人那点破事,也太狗血了。”

许如初指尖摩挲着光洁的下颌,满意地看到叶薄歆漂亮的脸上,出现了裂痕,他愉悦地笑了,“靳未南也真是够窝囊,谈个恋爱都折腾得天翻地覆,这下好不容易结婚了吧?结果岳母死活不承认,自己家里还有一堆烂摊子等着他去收拾。”

好熟捻的语气,叶薄歆漆黑的瞳仁瞬间放大。

“等等,许如初,你把话给我说清楚,你今天是有备而来的吧?什么来找我玩,都是假的,这才是你的目的吧?”

“宾果,你终于开窍了。”许如初打了个响指。

叶薄歆脸色微变,声音僵硬,“你查到什么了?”

有什么需要许如初大张旗鼓亲自从S市飞京城来找她?

看她如临大敌的模样,许如初笑了,“你紧张什么呀?我又不会坑你。”

那可不一定,你坑我还少吗?叶薄歆在心里默默补了一句。

“我可不是你妈,我是站在靳未南那边的。”许如初朝她挤了挤眼。

他是来给靳未南当说客的。

能让靳未南欠他一个人情,这笔买卖,稳赚不赔。

靳家,这么好的资源,可不能便宜外人。

她有些跟不上他跳跃的思维。

许如初为什么要站在靳未南那边?不合常理啊。

“你认识他?”叶薄歆蹙眉,只能想到这个可能性。

如果不是熟人,许如初怎么会无缘无故支持一个陌生人?

特别是像许如初这种不做亏本买卖的奸商,不讲人情,只看利益。

“岂止认识,还是过命之交。”许如初莞尔一笑,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话给别人造成多大的影响。

起码在叶薄歆听来,她震惊了,脑子一下子被炸开,乱糟糟的,理不清头绪。

为什么许如初会认识他,还有过命之交?

许如初前几年在国外留学了,她上大学之前,虽然没有过接触许如初的社交圈子,但许如初认识他的话,为什么没听他说过?

“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她的声音有些颤抖,睁着被细碎光线投射的眼睛,视线定格在许如初被光线反射的侧脸上。

她的胸口堵着一团乌黑的雾气,无法消散,呼吸间都受着它的阻隔。

许如初认识他,所以许如初可能会清楚当年事情的始末。

难怪他会亲自来一趟。

有时候叶薄歆挺恨自己的,她为什么什么都想不起来?她受够了带着空白记忆的自己。

许如初挑眉,“说来话长,别急,刚才不是囔囔着饿了吗?咱们先去吃饭,到时慢慢聊。”

许如初握着方向盘,从后视镜里看后头,缓缓倒车,停在了一条商业街的外围。

当年在京城读了三年高中,又是爱玩的性子,跟着狐朋狗友玩闹,早就摸清了京城哪里有美食,哪里的娱乐城最好玩。

这条商业街,他当年没少拉着叶薄歆来。

熟门熟路就找了一家川菜餐厅。

今天是七夕,很多情侣都去西餐厅寻求浪漫。

一路走过来,很多中餐厅都没西餐厅受欢迎。

但许如初预定的这家川菜馆,装横豪华,悠闲舒适,高端大气上档次,一看就是拜金主义者喜欢光顾的地方。

在座的女人都是穿着小洋装、礼服,拎着LV包的富家女,男士都穿着顶级的西装面料,戴着象征身份的昂贵手表。

虽然没有隔间,但环境好,从窗口看出去,可以看见外面繁华的街市。

桌子上铺了白色的桌布,每一桌都摆了一瓶粉色的玫瑰花。

叶薄歆嘴角抽了抽,她就知道像许如初这种公子哥,住别墅,开豪车,用餐也要找能彰显他高贵身份的高级餐厅。

她还记得许如初曾经阴损她,说她在学校装穷,一身衣服统共不超过四位数,太寒碜了,出去给他丢人现眼。

还说她浪费资源,有钱不知道怎么花,留着叶家的钱给小三么?

……

许如初先前预定了位子,一到旋转玻璃门前,就有招待前来引路。

餐厅里座无虚席。

叶薄歆心情略显低落,对周遭没什么感知力,瞟了眼装饰,微垂眉目,一门心思沉寂在自己的思绪里。

站在她身侧的许如初矜贵优雅,那张脸狂野又倨傲,丹凤眼好似会放电,通身带着一股慵懒的气场。

一进餐厅就吸引了半个餐厅里的眸光。

自然也有几个能跟他媲美的人物,毕竟京城里卧虎藏龙。

那些人,感觉到异样的气场,随意抬眼,又若无其事地垂眸。

更甚者,有人不动声色,因为他本身就是发光体。

同样的,对于拥有相同气场的人物,许如初也下意识看了他们几眼,微微颌首,嘴角微勾。

然而,神游在外的叶薄歆,显然不清楚因为身侧的男人,自己也成了焦点。

……

沈思亚刚从洗手间出来,落座后,端起一杯冰水,边喝边环顾四周。

媒体人天生的敏锐,让她察觉到了一道不善的目光。

抬眼,对上的是一张完美的侧脸。

还没仔细打量,她的目光就被旁边熟悉的身影吸引住,微顿,眼珠子滴溜溜地打转,前一秒停在穿着蓝色衬衫的男人身上,后一秒落到穿着蓝色雪纺衫,外加一条白色阔腿裤的女人脸上。

沈思亚的脸色瞬息万变,她被呛住,一口水咽下去不是,喷出来也不是。

卧槽,情侣装?

耐不住寂寞?

七夕偷人?

脑海里闪过无数问号,沈思亚艰难地咽下了嘴里的水,发出“咕噜”的声音。

她今晚的男伴盯着她的动作,眉头一皱,仿佛觉得有些不可思议,不忍地撇过头,一手搭在椅子扶手上,一手抚额,显得有些无可奈何。

待那一男一女走近,沈思亚赶紧抽出纸巾擦拭唇角,优雅地站起身来。

她单手抱臂,眯了眯眼,扬着下颌,一手拦住叶薄歆,捏着嗓音,“好巧啊,亲爱哒~~~”

打死她都不敢相信,她亲亲闺蜜竟然在七夕背着她家首长大人出来幽会野男人!

叶薄歆有些心不在焉,突然被人拦住,还有那甜得发腻的嗓音,她疑惑地掀起眼帘。

对上沈思亚那张笑盈盈的脸,还有眼眸里沁润的丝丝危险的气息。

下一秒,愣住了。
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,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